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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高新区“慈善关爱计生特扶困难家庭”项目启动

2024-06-07 00:00

为加强对高新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困难家庭(下简称“计生特扶困难家庭”)的关怀关爱和帮扶救助,充分发挥慈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助力计生特扶困难家庭走出困境,苏州高新区慈善基金会联合区计划生育协会共同开展2024年“慈善关爱计生特扶困难家庭”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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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项目主要针对三类人群。一是年满49周岁,计生特扶困难家庭中当年为低保、低保边缘(特扶家庭成员中有一人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即符合,下同)的家庭;二是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本人当年罹患重大疾病(参照苏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工服务保险中44种重大疾病,详见附件1),且当年度本人经医疗保险报销(不含大病保险赔付)后个人现金支付超过2万元(含2万元)的家庭。三是本项目第2类帮扶对象的范围为经市计划生育协会认定的上年度首次确诊为44种重大疾病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。如2024年帮扶对象应为2023年首次确诊为44种重大疾病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,往后年份均以此类推。若首次确诊当年个人现金支付不满2万元的,第二年年度个人现金支付满2万元后可给予补助,补助仅限一次。

对确认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,当年给予一定的慈善帮扶金,发放标准如下:低保计生特扶困难家庭当年度慈善帮扶金为3000元/户(如当年度享受低保补助时间少于6个月的,慈善帮扶金按照2000元/户发放)。低保边缘计生特扶困难家庭当年度慈善帮扶金为2000元/户(如当年度享受低保边缘补助时间少于6个月的,慈善帮扶金按照1500元/户发放)。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本人当年罹患重大疾病,经医疗保险报销(不含大病保险赔付)后个人现金支付超过2万元(含2万元)以上的困难家庭,给予个人现金结付费用10%的慈善帮扶金,帮扶上限为不超过3000元/人。

若第1、2类人群中有符合第3类人群的条件,则根据“就高”原则,每户家庭当年度只享受一次项目慈善帮扶,不重复帮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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