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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3-28 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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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随着一系列流程的进行
3月24日
苏州工业园区“益起园梦 公益遗嘱”项目
诞生了首张房产继承“公益遗嘱”
60岁的市民傅女士和其64岁的丈夫顾先生
完成了对一套双方共有房产的遗嘱订立
约定互为继承人
为什么建议大家选择
房产继承“公益遗嘱”
《民法典》规定,子女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,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“像张女士面临的这种情况,如果张老先生提前立了遗嘱,将房产给张女士,就不会产生现在的各种问题。”钱东辉说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1073条,“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亲子关系。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,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。”
在张女士家的案例中,张老先生已经去世,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子鉴定无法进行;张老太太并不是这个“儿子”的母亲,无法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。而一旦张女士的哥哥发生意外离世,其继承到的张老先生的遗产份额会被其妻子、子女继承。届时,张女士想要过户到自己名下,需要请哥哥的妻子、子女各方共同到场且确认对分配份额无异议后才能进行。如果找不到他们,这两套房产则无法交易。
实际上,随着《民法典》的实施,公证遗嘱失去了优先效力,订立时间在公证遗嘱后的打印遗嘱可以推翻公证遗嘱,作为继承依据。
面对新规带来的变化,遗嘱订立人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通过办理公证或在中华遗嘱库第三方登记遗嘱,以减少房产继承纠纷。但公证和中华遗嘱库对于遗嘱公证和登记的流程有严格要求,没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市民,很难订立出有法律效力的遗嘱。
2021年1月
园区慈善总会联合园区律师协会
在全国率先发起了“益起园梦 公益遗嘱”项目
开辟出房产遗嘱登记“绿色通道”
一个例子告诉你
2020年底,张女士的父亲张老先生去世,留下了两套房子。考虑到房子所在片区可能面临动迁,张女士和母亲商量后,决定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。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,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调取张老先生档案后,发现其在老家还有一个儿子,于是要求张女士通知这个“哥哥”到场,且张女士、母亲和“哥哥”三人对房产分配份额无异议,才能办理过户。
得知自己有一个哥哥,张女士非常吃惊。她表示,自己从未听父亲说过老家还有孩子,母亲对此也并不知情。张女士说:“我同意把属于哥哥的份额给他,但问题是现在联系不上他,不知道该怎么处理。”反复咨询律师后,张女士了解到,父亲去世后,他的那一份由母亲、自己和哥哥三人按份共有。也就是说,哥哥至少可以拿到房产的六分之一。
面对这个“天上掉下来的哥哥”,张女士不仅无法将两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,未来更无法进行产权交易。对此,苏州工业园区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市康达(苏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钱东辉表示,在联系不到哥哥的情况下,张女士想要过户房产,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,请求法院确认其拥有的房产份额。
根据中华遗嘱库可为“60周岁及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提供一套140平方米以下房产的免费遗嘱登记、保管”的服务内容,主动提供登记渠道,在遗嘱咨询、遗嘱登记预约、遗嘱起草、遗嘱登记、遗嘱保管等各个环节提供全程帮助。
为扩大项目惠及面,园区慈善总会还免去了每人680元的精神鉴定费。
苏州工业园区“益起园梦 公益遗嘱”项目
自1月启动来
吸引了不少市民咨询
如果您也有需要
可拨打66680835、661756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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