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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支持社会组织、志愿者开展农村助残服务!20部门联合发文

2026-04-01 11:23

为做好过渡期后农村残疾人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工作,助力乡村全面振兴,民政部等20部门日前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提出

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。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,为社会上有需求的残疾儿童、孤独症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养护、康复、特教等服务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(站、点)等各类服务设施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日间照料、辅助性就业、康复训练、文体娱乐、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等服务。大力发展居家照护、邻里互助、探访关爱等服务,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。

《意见》还提出

强化农村残疾人权益保护。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,重点关注保护残疾老年人、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,避免发生对残疾人歧视和不法侵害的现象。培育专业化助残服务社会组织,鼓励支持社会组织、志愿者开展农村助残服务。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,弘扬扶弱助残等优良风尚。

来源:江苏社会组织动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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